安徽部署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6-08-03 15:04:46.0 发布者:网站编辑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交管局工作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公路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两客一危”车辆,严管高速公路、景区公路、农村山区公路“三类公路”,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四种违法行为”,严防爆胎、碰撞、燃烧、追尾、翻坠“五种形态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集中排查源头风险隐患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重点检查车辆、驾驶人和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中约谈交通违法突出重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集中开展缉查布控专项行动
全力查缉已注销报废仍违法上路行驶的三类重点车。对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源头追缴和路面追查,一经查获,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全力查缉涉嫌套牌的大中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缉查布控系统报警,及时拦截检查,确定为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收缴号牌、扣留车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查缉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凌晨2时至5时人员值守,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长途客车违规运行报警的,迅速指挥路面巡逻车引导车辆停车休息,或者由省际交警执法站进行拦截查纠,并定期汇总通报车辆属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
集中整治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盯住夜间午后,严控疲劳驾驶,严防追尾、燃爆事故。针对夏季交通特点,相应调整高速公路勤务,白天以视频巡逻为主、路面巡逻为辅,夜间以警车巡逻为主,要见警车、见警灯,通过鸣警报、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利用动态监管系统,不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企业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检查车辆是否有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并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信息进行处罚。盯住汛期雨天,严控超速行驶,严防翻坠、多车相撞事故。坚持雨天“限速、控距、亮尾”三项关键措施,在加强视频和路面巡查的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做好“三项提示”,即提示明确的限速值,提示保持安全车距,提示及时打开车灯。在执勤站点准备拖把、水桶,有条件的地方配备高压水枪,督促驾驶人及时擦洗被污泥遮挡的尾灯、号牌和反光标识。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暂停客车发班,高速公路要视情实施交通管制,限制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盯住重要关口,严查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启动全部交警执法站,省际执法站落实24小时勤务,加强执法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和过境关,以及通往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农家乐的山区要道口,严查客车超员、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对旅游包车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在农村开展大劝导、大培训,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劝导制止超员、酒驾、无牌、无证车辆出村上路。盯住赛事节点,严查酒驾醉驾,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各地针对法国欧洲杯、巴西奥运会期间酒驾风险增大的情况,认真分析本地酒驾规律特点,针对性安排查控勤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新闻来源:中安在线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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